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教育和体育事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在此,我们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谢!
为落实党中央“双减”工作精神,关爱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建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市教体系统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外违规培训治理,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过度辅导增加孩子额外负担,不利于孩子全面发展,容易引起孩子厌学,损害其身心健康,增添家庭经济负担。在此,希望广大家长正确对待课外辅导,切忌盲目跟风或超负加压。恳请广大家长积极配合我们的行动,不支持、不强迫孩子上无益于身心健康的辅导班,共同抵制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引导孩子多读书、多运动,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接触社会,全面开拓视野,还孩子一个健康成长、自由发展的环境。市教育体育局利用节假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驻点督查、流动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严厉查处在职在岗教师有偿家教行为。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市教体局在网站公布了全市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如果家长有意愿让孩子参加体育艺术类培训,请广大家长首先查看机构是否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建议家长到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市教体局要求各证照齐全机构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售课消课,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培训协议;公示收退费标准,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培训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不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聘用在职在岗教师兼职从事培训活动;不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如果您发现我市在职教师存在有偿辅导、动员学生参加校外辅导班或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给我们。举报信息尽量详实,包括违规人员姓名、所在学校、所教学科、辅导地址、收款收据等,如能提供音像资料更好。监督举报电话:5531307、5513045,邮箱:tz5531307@126.com。
市教育体育局郑重承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举报人信息。对您举报的内容一经查实,市教体局将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祝您的孩子学习进步、茁壮成长!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市直及民办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2435729
监督举报邮箱:tzsdsyzx11@zz.shandong.cn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3:
滕州十一中2024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一览表
组 别 | 组 长 | 成 员 | 分包辖区 | 举报电话和邮箱 | |
姓名 | 电话 | ||||
驻点 一组 | 时荣生 | 13563215189 | 杨振宇 徐清岭 陈自强 曾春松 张 东 唐钦杭 |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 监督举报电话:2435729 邮箱:tzsdsyzx11@zz.shandong.cn |
驻点 二组 | |||||
驻点 三组 | |||||
驻点 四组 | |||||
驻点 五组 | |||||
驻点 六组 | |||||
... |
主要职责:1、设置驻点工作组。确保方便、快捷查处、巡查。2、建立每日巡查台帐。及时查处、上报被举报的在职在岗教师有偿家教。3、严格整改。对存有隐患的培训机构要及时关停,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按规定培训。
附件1:
滕州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不准”
1.不准在任何时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发布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传播对学生身心有害的思想,参与或组织越级上访;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排位、选干、评优、课业辅导中收受礼金和接受家长宴请;
3.不准讽刺、挖苦、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以各种借口驱赶学生,按成绩排座次,给学生布置机械、重复、超量的作业;
4.不准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为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或提供生源,向学生推销商品或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不准在工作日饮酒,不准在校园内吸烟,不准在授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6.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观看娱乐性节目;
7.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参与低级庸俗的娱乐活动;
8.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向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
9.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停课、旷课或请人代课,无备课上课;
10.不准在工作时间着奇装异服、戴夸张饰物,穿拖鞋、背心进教室,男教师不得关门单独与女学生谈话或辅导。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滕州市教育局《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二、不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诱导、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二〇二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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