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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1-20 15:37 发布单位: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浏览量: 1600 【公开】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2019年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滕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年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字〔2020〕1 号)和中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关于做好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2019年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滕教体党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9年度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解决“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通过内涵发展和社会评议,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顺应人民群众享受更好教育的热切期盼,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阻碍教育发展的不正之风;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改,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评议内容 

我校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紧密联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系干部、教师、学生的实际,突出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存在的“四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乱”和从政从教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重点围绕选好用好干部,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评议有无徇私乱作为,不守规矩不作为,违反纪律等“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怠政、滥政问题。

2.规范办学方面:坚持依法治校;教学管理规范,课程开足开齐,认真执行学生作息制度,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教育收费管理,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和日常开支规范透明;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积极化解“大班额”,促进教育公平;安全措施到位,确保教育平安和谐。重点解决个别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素质教育推进不到位、违规招生、乱收费、乱摊派、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3. 师德师风方面: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宴请、礼金和有价证券等。重点解决个别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培训,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金,行为不文明、公德意识差、为师不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

4.作风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自觉抵制“四风”,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履行文明服务承诺,认真受理群众反映问题,深化效能建设,严格行政问责, 提高办事效率。重点解决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工作日中午饮酒等;有无违规职务消费等;有无在反“四风”方面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行为等问题;解决工作慵懒松散、效能低下、服务师生意识不强等问题。

5.工作纪律方面:评议是否对本单位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规范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重点解决违规从事第二职业,擅自脱岗、离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评议、综合评定方法进行。(绝大部分工作由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0年1月上旬)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学校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附后),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召开评议工作会议(1月19日召开,办公室组织并准备材料),制定评议方案(办公室负责,1月23日前上报)。

2、宣传发动。(办公室负责在单位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在单位网站设立“党风政风行风评议”专栏、设立监督举报意见箱等加大宣传力度,将学校服务承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成效、评议工作进展等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选聘评议代表。(工会负责学校聘请评议代表,要选聘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占一定比例,使评议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确保评议工作公平公正。

4、征求意见,自查自评。(政教处、团委负责学校通过“学校开放日”、召开座谈会、家长会、问卷调查、征求意见信、学生评教、家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往年评议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整改。

(二)评议阶段(2020年1月中旬至下旬) 

1.定量考核

定量考核,由问卷调查、社会参与网络调查和镇街基层站所评议三个方面组成。此阶段由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辅助 

1)开展问卷调查

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市级有关领导、市直部门、企业负责人和镇街等评议代表发放问卷调查表2000份。问卷调查表发放范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委员、市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企业、重点项目代表,其他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镇街机关干部,镇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村(居)民代表等。

2)社会参与网络调查

    根据被评议对象的类别、特点,委托有关单位制作网上评议页面,并向社会开放评议链接及评议微信公众号,评议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严禁参评单位刷票,一旦发现将进行全市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党风政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

2.定性考核

定性考核,由第十五轮政风行风热线办理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驻厅窗口单位评价情况两个方面组成。

参加第十五轮政风行风热线情况,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第十五轮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播工作的通知》(滕纪监发〔2019〕6号)的内容进行考核;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驻厅窗口单位评价,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

(三)汇总阶段(2020年2月上旬) 

此阶段由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辅助 

1.分值构成

2019年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实行百分制,其中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定量考核中,问卷调查占50%、社会参与网络调查占10%,镇街基层站所评议占20%;定性考核中,参加第十五轮政风行风热线情况、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驻厅窗口单位评价各占10%。

2.计分办法

1)定量考核计分办法

问卷调查和社会参与网络调查计分办法。问卷调查、社会参与网络调查的满意度量化为三个标准:“满意”为100分;“基本满意”为80分;“不满意”为30分;“不了解”不计分,不纳入评议分值计算。计算模型如下:

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80+不满意票数×30

评议分值= ---------------------------------------------------  

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

②基层站所评议计分办法。按照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施方案,以各镇街民主评议镇街基层站所网络评议结果计分。

2)定性考核计分办法

①第十五轮政风行风热线办理情况计分办法。上线单位得分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未上线单位得分按照上线单位平均分计分。

②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驻厅窗口单位评价情况计分办法。在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驻厅窗口的单位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考核、评分。未在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驻厅窗口的单位,按照设立驻厅窗口单位得分的平均分计分。

参评单位综合评议分值=问卷调查分值×50%+社会参与网络调查×10%+镇街基层站所评议×20%+第十五轮政风行风热线办理情况分值×10%+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驻厅窗口单位评价分值×10%。

3)扣分因素

2019年度市纪委监委或上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信访举报受理并查证属实的下列问题,实施扣分。

①参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查证属实的,每查实一起,在其综合评议分值中减2分,其他人员每查实一起1分。

②参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等任务中被问责的,每查实一起,在其综合评议分值中减2分,其他人员每查实一起减1分。

③参评单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干扰损害发展环境问题被查证属实的,每查实一起,在其综合评议分值中减2分。

④参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等腐败问题被查证属实的,每查实一起,在其综合评议分值中减3分,其他人员每查实一起减1.5分。

⑤在监督检查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发现参评单位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被查证属实的,单位或领导班子成员每查实一起,在其综合评议分值中1分,其他人员每查实一起减0.5分。

4)最终评议分值和评价等次、排名确定

参评单位最终评议分值=综合评议分值-扣分因素分值

根据参评单位最终评议分值,评价等次分为“满意单位”“基本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三个等次。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满意单位,得分在80分~90分(含80分)的为基本满意单位,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单位。评议排名按照最终评议分值,从高到低排名。

(四)反馈整改阶段(2020年2月中旬至下旬) 

学校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学校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反馈的情况,针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写出整改报告。

评议活动结束后,学校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评议总体情况、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20年2月底前报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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