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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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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第十一中学简介

发布时间: 2019-07-19 16:32 发布单位: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浏览量: 8990 【公开】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章程

20201211日经第十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21525日校长办公会通过,2021526日经滕州市教育体育局核准)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公众号二维码.jpg第二条  学校名称是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简称滕州十一中;英文译名为Tengzhou City No.11 Middle School;地址为滕州市级索镇政府驻地;邮政编码为277518;学校网址http://syz.tzjtzy.cn,微信公众号:滕州11中小龙山文化,社会信用代码:12370481493331464T

第三条 学校由滕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枣庄市教育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滕州市教育局。

本校为实施三年制高级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个班级,一千三百人。

第四条  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1040.80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等。

办学宗旨走特色之路,办优质学校

  学校发展目标体现立德树人的总目标,学校稳中求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办学特色日趋明显,教师健康发展,学生文明成长,校园和谐稳定。

第七  学生培养目标让每位学生得到最好的教育,让每位学生成人成才尊重陪伴,花开自然)

第八 教师发展目标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专业水平较高,有强烈的终身学习、自主发展愿望,教育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强,职业道德优秀、业务水平精湛、心理素质健康,并且具有广泛的求知能力、积极的创新意识、和谐的人际关系、持久的合作理念的教师队伍。

第九条  学校文化和特色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为了一切学生”“全微信图片_20211118104052.jpg+特色,优质+特长”的办学特色,以“厚德博学,励志笃行”为校训,确定校徽为:

确定《滕州十一中之歌》为校歌。每年10月6日为校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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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和一切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十一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

3、依靠党组织,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领导班子的作用,重视教代会作用,注意发挥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重视德育队伍的建设,抓好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

5、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贯彻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领导组织教科研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领导和组织好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活动。

7、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后勤服务原则。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8、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退离休协会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9、严格常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搞好综合治理。努力建设优良校风。

10、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办好家长学校。配合好社区教育,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

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其主要职能是:

1、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保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3、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

4、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以身作则、骨干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切实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

6、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

7、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接受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对学校管理决策活动的指挥权。大会代表必须由职工群众直接民主选举产生,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1、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校长关于学校的管理方针,长远和年度规划,重大改造项目,基本建设方案,财务预决算,职工培训计划,责任制方案,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责任制方案,绩效奖分配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评议、监督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有关干部的建议。

5、推荐或选举权。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民主推荐领导人选,或选举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

6、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大会日常工作。

第十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委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

1、完成党支部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团委的各级会议,听取各团支部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布置、研讨和检查团的工作。

2、开展全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年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学生社会实践以及学生社区服务活动。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学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推动学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5、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学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6、指导学学生团体开展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全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

7、配合学校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做好年青团员教师入党的推荐工作。

8、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团工作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宣传学,扩大学知名度,加强与其他校的工作交流。

9、完成学校党支部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  校依据规定设置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党政办公室、安全办 、教科室、督察室、艺体部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政教处职责:

1、协助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制订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拟出各年级德育大纲、德育工作量化方案,使德育工作系列化。

2、组织领导班主任贯彻执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校长选配班主任,在级部主任提名下,初拟班主任名单,报校长批准。指导班主任工作,审阅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建立班主任汇报会议制度,总结交流经验,摸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

3、严格管理学生,抓好常规管理。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订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比活动,负责每学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团干、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提出批评处分违纪学生意见。

教导处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提高教育质量。

2、根据校长提出的学期计划要点,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督促教学计划的执行。

3、经常调查分析师生教与学的动态,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安排听课,检查备课情况,抽查学生作业,定期召集师生座谈会。期中、期末搞好评教评学。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问题,分析学生掌握知识的质量,帮助教师改进工作。

4、组织好学生的考试工作,指导命题督促阅卷,并进行质量分析。

5、负责课程标准规定的各领域的课程安排,充分调研学生实际学习能力和学习需求,合理安排选课走班,密切关注新的高考改革动向,及时做好高考复习指导工作。

7、领导和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学科活动,以及校内外的学科竞赛活动课题、小制作比赛活动等

8、完善现代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运,加强“互联网+”信息化教学的研究工作,规范整合互联网的教育教学资源。

总务处职责:

   1、组织全体后勤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后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学生服务的意识,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

2、负责学校物品的采购和管理。做到有计划地供应教学用品。组织学校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办学条件,绿化、美化校园。抓好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

3、管理学校的校产,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校舍、仪器设备的登记、管理、添置和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制度,经常进行勤俭办学爱护公物的教育。

4、协助校长管理财物,做好经费的预算,经常了解各部门的经费需要情况和使用情况。贯彻民主理财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审查,公布账目。

党政办公室职责:

协助书记、校长处理学校日常党务和行政事务,协调平衡各部门的工作,了解、督促、检查校长的决定的执行情况。

1、安排学校月、周工作日程。协助书记、校长筹备各类校级会议和活动。

2、负责和上级教育党工委、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负责外宾进行校级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做好本校教职工、家长、群众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4、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和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估工作。做好教职工的晋级评聘工作。

5、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公章管理、校务日志记录、业务用车管理、各种会议记录、通知的接收及落实等工作。

安全办职责:

1、制定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负责学校的常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领导保卫科工作,负责保卫科工作人员的考核。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

    3、指导、督促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对食品的进货、保存、加工、留样等进行检查处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消防进行管理。

4、配合政教处对重大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及教育。对“后进”学生进行帮助,落实“育人至上,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

5、负责落实安全月报制,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教科室职责:

研究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2、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育教学新理念积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3、深入研究课堂教学,认真落实三级课堂建模。

4、做好常规的校本教研活动。

5、积极做好外联工作督促教师远程研修,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工作

督察室职责:

督察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公示各项检查结果。

重点监督教职工的劳动纪律和校领导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

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艺体部现在没有设,相关职责由教导处统管)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艺体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安排好师生文体活动和学生的两操、课间操组织工作。

3、做好艺体特长生的培养工作。

4、完成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十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可以设置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教育议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的决策、咨询或协调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章程,明确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重大问题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和决定重大问题。凡属下列范围内的问题,必须通过一定范围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三年(五年)发展规划,远景发展规划,向教代会提出的工作报告;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内含机构的设置调整,学校人事聘任制度的重大改革;学校重大改革项目、重大经济投资和重大经济开支,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层以上干部的考核、调整和任免,内含科室的有关人事调动,教职工的调进、调出;学校招生工作和收费工作;教职工的住房分配、工资晋级、职称评定、年终评比、奖惩兑现、经济得益分配等福利问题;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发展计划、后备干部的确定和培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党员、教职工中的思想情况,对学校和社会稳定、发展有重大影响、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2、讨论研究和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领导制度。

3、在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之前,主要党政领导成员应就会议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后再举行会议。

4、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事先通知,不搞临时动议,讨论时要让大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5、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每位领导成员都有同等的发言权、表决权,需要票决时应按照一人一票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对集体研究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任何个人都必须自觉地、无条件地服从。有不同意见,个人可以保留,但必须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和决议。

7、在执行决定和决议时,要按领导成员的分工负责并认真抓好落实,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好分管的工作,不允许不执行或任何反对的表示。

8、在履行分工负责的职责,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研究解决。

第十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师、学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成立由工会领导的申诉小组,负责学校的民主管理,发动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认真讨论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奖惩、集体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为职工群众直接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为发挥主人翁作用创造条件。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要求,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尽力缓解职工的内部矛盾,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聘用合同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的聘用、待遇、奖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不满意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条  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体制。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实行学校领导下的级部负责制,各级部设立分包副校级干部一名,级部主任一名,级部副主任一名,下设年级组长一名,统筹全年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年级主任负责管理本年级班级、学生及任课教师,组织本年级各种学生活动、考试、成绩分析等,为本年级班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期中期末评价提供详细、客观的依据。

 学校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教导处负责并指导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开展日常教学工作。级部应主动调控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对教职工日常教学进行监督、评价。

教导处是学校教学工作职能部门。依据原国家教委《中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导主任承担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的教研活动的管理工作,分工合作、条块联动。通过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来增强教师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意识。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足、上齐、上好规定课程。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及先进的教改经验,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文字。

学校按学科设立学科教研组,设立教研组长1人教研组长由教导处聘任,报校长室审批备案。教研组长在教导处的领导下,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开展教学常规工作,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要求,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积极探索适合学生成长的教育教学模式,科学运用和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各年级按学科设立备课组,设立备课组长1人,由级部主任提名,教导处聘任,报校长室备案。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每周定期开展听课研讨,保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定期组织教研组开展学科教研活动,实行每周二、周三下午集体教研听课学习制度,并将学习活动情况定期总结并及时通报,促进学校教学教研工作不断完善提高。

    认真抓好教学质量的常规管理和评估,认真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用,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制度。

 第二十  认真贯彻《学校德育规程》,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突出强调生命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育人、全方位育人,制定德育工作管理流程,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与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有机结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德育工作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具有社会公德,行为习惯文明,遵纪守法的公民,强化文明行为习惯和基本道德意志培养,教育学生学会做人。“整体构建德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促使全社会关心青少年教育和成长。发挥学校育人主导作用,形成学校内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格局,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并以课程为载体,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习惯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全面成长。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内驱力,对学生进行自信心教育、赏识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职业规划教育。遵循“主体教育”原则和“发展教育”原则,引导学生积极、自觉地参与团队活动、问题活动、德育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在积极参与、自主管理、创新实践中快乐成长。努力构建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十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遵循课程改革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依据《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格按课表上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使用国家颁布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发行的学科教材、乡土教材、活动课程教材和实验教材。建立“必修、选修、活动”三板块课程体系和具有“基础型课程学得扎实,拓展型课程内容充实,探究型课程设计务实” 的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建立并完善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有机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积极探索校本课程实施途径和形式,不断充实和壮大校本课程师资队伍,以校本课程带动特长生培养,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带动学校不断发展。

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卫生工作条例,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范上好体育课、锻课,每天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重视艺术教育,上好音乐、美术必修课和活动课,开展各种课外艺术活动和比赛,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发展学生特长。

    学校按上级要求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  学校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优化课堂教学为重点,开发学生潜能为突破口,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有利于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教学新体系。积极推进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建设,逐步实现高效课堂模式常态化,学校教导处负责对课堂模式建设过程进行调度和调控,并及时评价和量化,真正将课堂打造成教师素质与水平提升的新平台。

第二十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按规定组织好教学质量检查、考试及各学科的学考日常考查

学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单元测试和模块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学考、高考学分认定

改革考试制度,实行学期综合考核制。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二十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聘任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

第二十  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负有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使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十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1、教师必须制定个人学期专业发展计划,计划中要求有对教育专业发展的目标和方法措施。

2、深入学科,着力教研组,聚焦专业最前沿落脚教师专业发展的最基层。

3、以课堂和其他专项教学比赛为契机,给每位教师提供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4、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化学习。

5、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帮助教师实现专业化发展。

6、让“学展评”成为提升课堂教学效益的基础,让它在教师心目中扎根、发芽、开花、结果。使教师的劳动成为有效的劳动,学生的学习成为快乐的学习。

第三十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学校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三十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和奖惩的基本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树先等的首要内容。学校注重教职工师德日常表现,将日常表现情况按一定比例加入到师德考核量化之中。

第三十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为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积极性,学校要制定学校教师考核加分制度。

 

第五章     

第三十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第三十  学生享有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规定的权利,享有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等权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生应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规定的义务,履行维护学校名誉和利益、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等义务。

第三十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的自主管理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六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三十  学校的校舍、土地资源、设备设施和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四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四十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学校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有计划地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十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在社区内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

    1、全校上下都要遵循“立德树人”和“校园无小事,事事皆育人”原则,切实改进和加强新学期的德育工作,促进学风建设。

2、学校不断在积累总结过去德育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德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明确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落实责任与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德育网络,使德育工作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取得实效。

3、从养成教育抓起,各班组织学生经常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并利用班会组织学生对照检查、寻找差距。结合本校实情,制定学生校内一日常规,约束规范学生的言行。要加强学生的礼仪教育。学生会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日检查公布、每周小结等,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自律意识。    

4、要加强值周和检查力度,要求各班主任每天上下午提前15分钟到教室,值周校长等领导要提前20分钟到校,全方位检查学风、纪律、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    

5、加强班级管理,落实班级管理责任。各班都要制定班规班纪和德育考核评比办法,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并通过家校通或微信群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真正形成“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时时有事做,事事按时做”的良好局面。学校坚持对班主任工作实行按月评分、考核。    

6、学校共青团、学生会都要发挥自身优势,每学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丰富多彩的、愚教于乐的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情感;举办运动会、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开展主题队会,把法制、环保、诚信、文明礼貌、热爱劳动、助人为乐等教育融入各项活动中,使校园充满生机与活力,形成晨诵暮读的好局面。    

7、健全“三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办好家长学校,达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统一的目的,通过家庭、社会力量促进学生学风进一步好转。加强学生寒暑假的管理,每学期放假前,学校、班级都要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认真安排布置,并下发家校联系卡,由家长督促落实,签字评价;开学后班级普查、学校抽查。

第四十   学校依靠镇政府、居委会、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八章     

第四十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并报滕州市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四十  章程的修改,需由学校决策机构或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报滕州市教育局核准。

第四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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